关于组织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0﹞3号)精神,现就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项目经费
项目分资助项目和不资助项目两类,其中资助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3-5万元;不资助项目由项目学校资助1.5万元。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201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岗科技人员。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五)实行限额申报方式,面上项目我校可申报10项,其中35周岁以上名额不超过4项。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人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0年度)》(附件2),于4月9日集中报送纸质的初稿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含附件,A4纸双面打印)。逾期不再受理。
(二)待我处审核确认推荐申报名单后,请项目负责人于4月14日前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47.115.204.120),自行注册账号,经我处审核通过后,再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均为PDF格式),4月15日项目管理系统将关闭。
(三)网上申报成功后,请项目负责人于4月27日集中将申报材料提交给我处,由我处统一提交给江苏省教育厅。纸质材料要求:按照封皮(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首页,黄颜色)、材料目录、项目申报书、附件的顺序,A4纸双面打印,胶状一式4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8857;地址:科技楼301室
2.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0年度).doc
3.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0年3月31日